特困盲童助学金项目
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,全国视障人士1200多万,盲童数字不确定。大部分盲童出生在贫困家庭,据估计盲童的入学率才50%左右 。如何为盲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,使他们从小就享有其他孩子一样的教育环境,是爱德基金会设立特困盲童助学金项目的初衷。通过多年项目实践证实,盲童在接受了音乐、语文、数学等常规课程的学习后,身心得到健康发展,就业机会大大增加,同样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。
爱德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,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国内农村发展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社会福利等工作。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。自开展特困盲童助学金项目以来,已经资助了上千名盲童,分布在青海、甘肃、浙江、乌鲁木齐、江苏的徐州、连云港、扬州、南京、南通等地。
项目目标
为边远贫困地区从未入学、已经失学或濒临失学的学龄残疾儿童提供住校期间的伙食补助费,以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,促进贫困地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。
资助费用
资助一名特困盲童的助学金费用为1100元/年,包括孩子的学习及生活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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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资助对象、要求和标准
1、优先资助对象
优先资助对象应为符合下述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在读的盲、聋、哑、弱智学童;
1) 孤儿;
2) 家庭成员中有多个残疾或有患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康复者;
3) 来自人口较多的家庭,父母务农并有多个孩子在念书;
4) 父母下岗或者失业;
5) 父母离异或由单亲家庭抚养;
6) 少数民族儿童及女童;
注:该学童不享受其它途径的资助(如:“希望工程”、“春蕾计划”等)。
3、 资助标准
1) 本会资助每名学生 元/学年。资助款额必须全部发放给学生。地方项目经办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或扣留任何手续费用。
三、运作程序和管理
1、 申报程序
1) 各地项目经办部门向本会申报资助名额时,应严格遵循上述第二条第一、二款的规定,尽可能资助最贫困的学生;
2) 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时,应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。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张榜公布侯选学生名单,一周内无异议方可确定。否则,根据群众要求,更换人选。
3) 各地项目经办部门应按照“爱德基金会特困残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”的要求,提供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资料。学生的照片、姓名、编号、出生年月、性别、民族都应完全准确无误,经本会审核通过后,方可成为正式受资助生;
4) 已确定的名单不得再随意改动。若确实需要改动,应提前与本会联系,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。
2、资助程序
1) 资助时间从 年 月份开始,一般按学年资助;
2) 对于已获本会批准资助的学生,地方项目经办部门不得擅自用其他学生替换。受助学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复学或中途辍学者(如:搬迁、疾病、夭折等), 当地项目经办部门必须及时通报本会,并分别提供每位学生辍学的书面证明,以便本会及时与资助联系;
3) 学年结束后,应向本会提供学年总结报告,并报送该学年毕业生名单和留级生名单。
4) 降级或连续两次留级的学生,将被取消资助;
5) 项目经办部门一旦发现受助学生不符合要求,应及时通报,不得隐瞒真实情况,本会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资助该生或更换资助其他学生。
3、资金使用及管理
1) 地方项目经办部门上报申请资助的学生获准资助后,本会将按学期拨款。拨款前,本会将通知各地方项目经办部门提前开出正式财税收据或发票,本会财务部门在收到票据后,立即拨款至各地项目经办部门;
2) 各地项目经办部门在收到资助款后应尽快下拨至学生所在的学校,学校应及时如数发放给学生;
3) 经办资助款的领取和发放必须有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办理;
4) 资金发放时,发放人与受助学生及家长都必须在“爱德特困学生助学金分配名单”上签名。本会将据此检查验收;
5) 如果上一学期的学生成绩单不能按时报送或不符合要求,本会将不予拨付下一学期资助款;
6) 专款专用,资助款必须用于支付学生的伙食费。若有余额,可直接发放给学生,用于购买文具用品。不得将资助款用于宣传发动费、班主任劳务费、花名册的油印费等其它任何行政开支。
4、需向本会报送的材料
各地方项目经办部门应严格按照所定期限向本会报送材料;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材料者,应向本会提交书面说明,并明确具体报送时间。所报送的各种材料都要求页面整洁、字迹工整、不得潦草、不得随意涂改、不得用不规范的简化字、错别字。对于须向本会报送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:
1)爱德特困残疾学生花名册
• “编号”一栏,一个学生一个编号,不要间断,不得改动;
• 学生中有兄弟姐妹关系的应注明;
• 一式三份,自通知之日起21天内寄回本会一份,项目经办部门和学校各保留一份。
2)资助款领款登记表
• 受助学生领取资助款时,家长及学生本人要亲笔签名、盖章或按手印,学校不得以抵帐的方式不发或少发学生应得的资助款;
• 资助款发放单位和发放人必须签名或盖章。
• 此表一式三份,资助款发放后尽快寄回本会一份,项目经办部门和学校各保留一份。
3)学生成绩单
• 各地项目经办部门应在每学期结束后21天内向本会报送学生成绩单,每名学生一份,不必提供考试卷;
• 成绩单上的学生编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级、校名、学年、学期应填写完整齐全,与学生花名册上内容保持一致。若有与原始资料不符的现象,如:姓名、年级、校名与学生花名册不符,应提供书面说明,向该生的资助者解释具体原因,附在该生的成绩单后面;
• 每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上贴上该生本学期在校期间的五寸生活照,以反映该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成长过程;
• 每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单上要对学生该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总评。
• 若该生的成绩太差,应说明具体原因,不能以假的成绩单隐瞒事实;
• 若确实有学生成绩优秀却要求留级、而成绩很差却升级的情况,班主任应在成绩单上写明具体原因;
• 若有学生中途退学,必须分别提供学生退学的书面说明,解释具体退学原因,并注明学生的编号、姓名;
• 填表日期应写清楚,填表人应签名,成绩单和书面说明上都应盖公章;项目经办部门应保留一份备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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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受助学生变动情况表
• 此表分为五种格式,分别为:学生登记表内容变更统计表、休学学生统计表、流失学生统计表、留级学生统计表和毕业学生统计表;
• 每学年报送第一学期成绩单时,若有学生成绩单上内容与学生花名册不符或是学生休学、流失等情况,请同时报送学生登记表内容变更统计表、休学学生统计表和流失学生统计表;
• 每学年第二学期报送成绩单时,若有学生成绩单上内容与学生花名册不符或是学生休学、流失、留级、毕业等情况,请同时报送学生登记表内容变更统计表、休学学生统计表、流失学生统计表、留级学生统计表和毕业学生统计表。
5)受助学生作品
• 根据受助学生的年龄、年级情况,提供一些适当的书法、绘画、剪纸或其它手工作品,不必提供语文、数学等课程的作业;
• 所提供的作品必须由学生亲手制作,不得由他人代作、弄虚作假;
5、项目日常监测
1) 本会将根据受助学生申请表上的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,不定期寄信给受助学生,抽查学生受资助的情况;
2) 本会将不定期派员前往受资助生所在学校检查,核实资金到位、学生学习、生活等情况;
3) 项目操作过程中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将追究责任到人,情节严重者,本会将停止对该地的资助。
6、对项目经办部门的要求
1) 各项目经办部门向本会报送受资助生资料时,应仔细检查资料,以避免因错误过多退回返工,从而延误时间;
2) 项目资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本会的筹款工作,也会影响本会与各项目区经办部门的合作,是本会决定增加、减少或停止资助的一个重要因素;
3) 项目管理人员应富有爱心和责任心,并有着为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而奉献的热情来对待此项工作,并且要相对稳定,不要随意调换。
以上要求,请各项目经办部门严格执行。
谢谢合作!
爱德基金会防盲、特殊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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